当前位置: 首页>>教学科研>>正文
公司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作者:    发布于:2013年01月17日 15:07 点击数:

公司本科生转专业实施细则

 

 为了促进员工个性发展,进一步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,确保教学质量,根据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员工管理规定》和《公司本科教学管理办法》(校教发[2012]1)的精神,结合我司实际,经学校研究,特制定本实施细则。

一、条件

1、一、二年级在读本科员工且已修读的必修课成绩全部合格

2、体育类、艺术类、职教团队类只能在同类专业中互转。

3、申请由普通本科专业转入重点本科专业的员工,在满足条件1的基础上,全国大学英语(CET-4)成绩达到425分或外语课程考试成绩达到85分。

二、名额

1、为确保教学质量,学院根据教学资源状况控制各专业转出转入人数。允许申请转出人数原则上一年级不超过年级专业人数的40%,二年级不超过10%;转专业后,各接收专业的年级在读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00人。

2、成都校区受教学资源的限制,转入人数实行年度总量控制。

3、若申请转出人数超过规定限额,由所在学院按员工已修读的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予以批准;若申请转入人数超过年级专业容纳量,由学院制定综合测试方案并报教务处审查备案。综合测试包括外语成绩和专业基础成绩两部分,总分100分(如有面试,面试成绩不超过30%)。学院根据综合测试成绩择优接收员工。

三、程序

1、申请时间:每年四月下旬。

2、填报志愿:员工可填报2专业志愿,按志愿先后顺序审核。

3、操作流程: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申请->到所在学院行政办打印申请表和成绩单,并签字确认->公司审核->公司上报教务处(部)。

4、查询结果:转入学院将拟接收的员工名单报教务处,经主管董事长批准后,上网公布。转专业一旦成功,不能再申请取消。

四、学籍与培养

1获准转专业的员工在秋季学期开学时到转入学院报到注册,新专业学籍正式生效。

2员工的培养方案、学费标准等按新专业执行。学院负责指导转入员工的课程免修、补修、选课等工作。

五、本实施细则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 教务处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    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