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工作需要,最高人民检察院直属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、国家检察官学院、检察日报社2014年采取考试方式公开招聘20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、报考条件、招聘对象(详见附件)
二、工作程序
(一)报名及资格审查
请考生于2014年4月8日8时至2014年4月15日18时期间,登录最高人民检察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系统(地址:http://baoming.spp.gov.cn,以下简称“招聘系统”)注册报名。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。
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、国家检察官学院、检察日报社分别负责对报考本单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。网上报名3日后,考生可登录招聘系统查看资格初审结果。通过资格初审后,请考生随时关注招聘系统上发布的相关公告,以便准时参加资格复审。
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低于3:1的,该岗位招聘计划相应减少或取消。
(二)考试
考试分笔试和面试。
1. 笔试(2014年4月下旬)
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,需在笔试前2天内登录招聘系统,打印笔试准考证。
2. 面试(2014年5月上中旬)
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,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5: 1(最低不低于3:1)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。
考试具体安排详见招聘系统发布的笔试、面试公告。
(三)体检和考察
综合成绩中,笔试、面试成绩各占50%。体检、考察人选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分岗位确定。如综合成绩相同,确定面试成绩高者为体检、考察人选。体检、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,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递补。
(四)公示
体检、考察均合格后,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,并在招聘系统上公示7日。
(五)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
2014年6月中旬后,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或就业协议,确立人事关系。
三、联系方式
(一)机关服务中心
联系电话:010-65209926、65200326
通信地址: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最高人民检察院机关服务中心
邮政编码:100726
(二)国家检察官学院
联系电话:010-61719206、61719256
通信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百沙路9号国家检察官学院
邮政编码:102206
(三)检察日报社
联系电话:010-68630093、68631261
通信地址:北京市石景山区香山南路111号检察日报社
邮政编码:100144
公开招聘计划表见附件
信息来源:最高人民检察院
文件附件:点击下载附件: 公开招聘计划表.xls