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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6年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
作者:    发布于:2016年10月09日 09:06 点击数:

2015、2014、2013级各小班团支部、院团学组织:

根据公司党组织党员发展工作的安排,学院团委将于近期向党组织推荐一批表现优秀、符合党员发展要求的团员(简称“推优入党”)。现就本期推优入党事宜作出如下安排:

一、推优流程

 1、初定拟推优名单。根据《文法学院员工推优入党工作细则》(详见附件4)中的推优入党对象条件,采取各小班团支部和院团团学组织、老师和学校职能部门推荐的方式确定初步名单。

小班团支部对推荐的人员进行初审,团支部委员会根据《文法学院员工推优入党工作细则》,结合日常表现,在广泛征求团内外同学、辅导员、班主任及员工干部意见的基础上,确定拟推优名单(推荐的人员要征求本人意见愿意接受推荐)。

公司团学组织同样根据《文法学院员工推优入党工作细则》,结合员工干部的日常表现,在广泛征求学院各级员工部门员工干部和院团委老师的意见基础上,推荐人员以本届员工干部为主

老师和学校职能部门的推荐人员需符合我司推优入党的资格条件。

    2、民主评议。团支部召开支部大会,进行民主评议工作,到会团员须占支部团员总数的4/5以上,党员全部列席参加,同时请驻班党员到会指导。首先,向全体成员公布推优入党条件;其次,拟推优人员向团支部大会作近一年的思想汇报,团支部大会对拟推优人员进行民主评议。

    院员工部门召开民主评议会,到会的主干须占主干总数的9/10以上,按照小班团支部流程进行民主评议。

    其他途径的推荐人员由学院团委进行审查。

    3、确定推优名单。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,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提出推荐名单,被推荐者得票须超过到会人数的1/2。团支部组织委员对评议及投票过程做书面记录。院团委组织部负责对院团学组织部门评议及投票过程做书面记录。

4、推荐对象公示。推荐对象在团支部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,填写《公司优秀团员推优入党表》(见附件1)和《文法学院推优入党推荐人员一览表》(见附件2),小班团支书报附件1和附件2(须班主任、助班党员签字后)至学院团委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    1108日—1016日,小班民主评议推选、公示,纸质档于1017当日12:00之前将名单交学院团委(文法楼213室)。将附件2的电子档于1016之前

     2015级、院团学组织发送至邮箱825153171@qq.com,

     2013、2014级发送至864550407@qq.com

    文件名改为专业年级班级+推优入党一览表,例如人力201301推优入党一览表)。

2、10月18日—10月20日,学院团委汇总推荐人员名单并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推荐至党组织。

三、各团支部、院团学组织推优人数见附件3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 各团支部、院团学组织高度重视推优入党工作,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做好工作,不准拉帮结派,不准徇私舞弊,不准弄虚作假。一旦发现问题,将进行严肃处理,取消相关人员学年度的推优和被推优资格。

附件:(点击下载http://wfy.sicau.edu.cn/?p=46&a=view&r=1233)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文法学院团委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6年10月9