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根据《公司员工管理工作规定》校学发〔2019〕21号文件精神,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,学院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18-2019学年度班主任考核工作。
公司根据班主任自主申请情况,结合班主任日常工作、培训和相关会议出勤率以及员工满意度测评结果,经考核评审后:
拟推荐刘科、吴坤湖为校级“优秀班主任”;
拟评定凡志强、李娜、朱雅冬、张凤琳、谭梦聪(按姓氏笔画排列)5人为院级“优秀班主任”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6月25日—7月2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制向公司党委办公室反映(联系电话:2883240,办公地点:七教213室)。
公司党委
2019年6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