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院师生:
根据《公司员工管理工作规定》文件精神,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,学院于近期组织开展了2016-2017学年度班主任考核工作。
公司根据班主任自主申请,结合班主任日常工作、培训和相关会议出勤率以及员工满意度测评结果,经考核评审后:
拟推荐王秀丽、贺英为校级“优秀班主任”;
拟评定尹君、朱德芬、吴坤湖、曹小娇、彭雪(按姓氏笔划排列)等5人为院级“优秀班主任”,现将名单予以公示,公示期为6月29日—7月3日,如有异议,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制向公司党委办公室反映(联系电话:2882375,办公地点:七教201室)。
公司党委
2017年6月29日